我国污水、废液处理方式不当及排污技术的不成熟。
《环境与生活》:地下排污在我国地下水污染现状中扮演了什么角色?
王浩:政府部门针对企业排污及污水处理标准出台了相应政策,以将工业发展对环境的负面影响降到最小。
然而,一些不法企业却将那些含有难以降解的剧毒致癌物(例如无法降解的砷和汞等重金属或多环芳烃等)的工业污水废液,悍然排入地下。除了挖渗坑、渗井偷排外,为了躲避查处,有的污染企业还会用高压泵将大量污水直接注入地下,南方的一些企业甚至将污水排入地下溶洞。
例如,2012年2月闹得沸沸扬扬的广西镉污染事件,便是由于两家企业通过溶洞排放含镉污染物造成的。
通过渗坑、渗井排污的情况也屡见不鲜,这种排污方法为地表水的下渗提供了低成本、易操作的条件。这些污水往往会通过地下水上层透水性良好的砂砾石和岩石等岩层渗入地下含水层,从而造成地下水污染。
我国普遍存在的地下排污方式还有采用浅井水层排污,即偷偷将未经处理的污水通过300~500米深的井直接排进地下水,而这个位置通常为可供饮用的地下水所在之处。由于我国污水、废液处理方式的不当及排污技术的不成熟,地下排污无疑成了我国地下水污染的罪魁祸首。